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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2023.12.26 112人阅读
导读: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4、该罪主观方面只能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目的是营利或者谋取非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他人的商标会犯罪吗?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法律上,假冒注册商标罪具有以下特征:

1、该罪的客体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所谓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它组合等构成,使用于商品上用以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同一种类似商品的显著标记。

2、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该罪主观方面只能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他人注册商标,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目的是营利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处罚标准如下: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比照前述规定处罚。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比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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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是: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明知的范围不能要求过于狭窄,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应该知道所销售商品是假货即可。这是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流通是处于非法状态,经营者在交易时往往是心领神会,无须挑明,另外还可避免有些不法分子借口不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逃避法律制裁。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的标准主要是,(1)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被告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2)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市场上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3)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能够知道自已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概念与特征本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1.本罪客体是对商标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专用权。2.客观方面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必须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包括服务商标)所谓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2)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属于同一种商品。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啤侵腹ど绦姓芾碜芫稚瘫昃衷谏瘫曜⒉峁ぷ髦卸陨唐肥褂玫拿?,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撇煌竿皇挛锏纳唐贰侵冈诠δ堋⒂猛?、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认定‘同一种商品’,应当在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之间进行比较。另一方面,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是‘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同的动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5.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必须‘情节严重’。(二)认定1.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以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例如,汽车与自行车是类似商品,如果在汽车上使用他人在自行车上注册的‘凤凰’商标,虽然也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但不构成犯罪。(2)未经注册的商标,在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虽然可以使用,但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假冒他人没有注册的商标的,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3)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虽然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故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应正确处理本罪与以假冒注册商标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根据司法解释,对以假冒注册商标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应当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三)处罚根据刑法第213条和第22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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