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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倒置责任的特征(侵权责任举证倒置)

2023.12.25 43人阅读
导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四种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四种的情形有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以及还有就是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以及还有就是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最后还有就是对方妨害的举证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四种情形有哪些?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属于举证责任不会由原告举证,而是由被告来进行举证,只要没有办法证明案件的事实,那么对原告提出来的请求就会成立,在举证中所存在的情形有很多,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有证据才能对案件进行判决。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是什么

1、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如下: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举证责任的负担情况有哪些

1、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

2、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3、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4、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民诉举证责任倒置四种情形

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一、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1、从字面上看“举证责任倒置”由“举证责任”和“倒置”两部分组成,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

2、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二、举证责任倒置会产生程序和实体上的双重效果

1、举证责任的存在使进入诉讼的当事人一开始就面临着三重压力——主张的负担、首先提供证据的负担、败诉风险的负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意味着这三重压力从一方当事人转移至另一方当事人。

2、在这三重压力中,前两重指向的是应由哪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主张和由哪一方当事人首先提供证据的程序性问题,后一重指向的是事实真伪不明情形下法院应当判决哪一方当事人败诉的实体性问题。如在侵权诉讼中,当过错这一要件事实从原告转移至被告后,被告若不提出自己无过错的抗辩事由,法院就会依据过错推定认定被告有过错。被告提出无过错的抗辩后,还须就所主张的无过错的事实首先向法院提供证据,被告若提供不出证据或举证不充分,都会招致败诉的后果,原告只在被告已提供了较充分的证据后才有必要提供反证。

3、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如果法官最终仍然无法形成是否存在过错的心证,还会依客观举证责任的归属将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实体法后果判归被告一方。程序法上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实行倒置后,被告的主张与举证负担都会在诉讼中表现出来。实体法上的后果则是潜在的,并且实际发生与否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事实获得了证明,实体法上的后果就不会发生,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败诉风险才会转化为实际的败诉后果。

三、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引起的侵权诉讼

3.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证明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法律有规定的特殊案件中,部分要件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不适应一般原则,而是适应与一般原则相反的分配规则来配置证明责任。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诉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有下列六种情形:

第一,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此诉讼中,由于被告制造了与原告相同的产品,被告是否使用了原告的方法专利,原告不易举证。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比绻桓嫣岵怀銎洳分圃旆椒ú煌谧ɡ闹っ?,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应承担败诉的结果。

第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技术、设备条件下,虽然作业者以极其谨慎的态度经营管理,仍然难以避免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性作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也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而被告必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促使从事高度危险性作业的法人和自然人加强责任心和改进技术安全措施。

第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违反国家?;せ肪撤乐刮廴镜墓娑?,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造成上述环境污染,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担责任。

第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第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这里所说的动物一般指人工饲养的猛兽、家畜和家禽等,不包括微生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诉讼双方的举证责任发生了调换,即原本应该由诉讼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反而由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下面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

1. 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中,如果消费者主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营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2. 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3. 交通事故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害人主张交通事故责任应由对方承担,那么对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过错程度较轻。

4. 医疗事故责任:在医疗事故中,如果患者主张医疗事故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那么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过错程度较轻。

5. 环境污染:在环境污染纠纷中,如果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环境污染行为,被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环境?;す娑?。

6. 侵权责任:在侵权纠纷中,如果原告主张被告存在侵权行为,被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侵权或者侵权程度较轻。

7. 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原告主张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未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8. 知识产权纠纷:在知识产权纠纷中,如果原告主张被告侵犯了其知识产权,被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未侵犯原告的知识产权或者侵权程度较轻。

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只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在其他情况下,还是按照原来的举证责任规则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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