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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怎么填)

2023.12.26 652人阅读
导读:举例说明,某公司为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销售不动产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合计销售额50万元,超过了15万元的标准,但扣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标准,因此该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仍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其销售不动产业务应照章征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纳税人8月销售额为10万元(=60-50),低于月销售额15万的标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免税额度

一、销售额的确定

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于销售额,有四点需要向大家说明:

第一,对于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月销售额15万元,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月销售额45万元。为方便表述,政策内容中均按照月销售额口径,按季纳税的情况类推即可。

第二,月销售额是否达到15万元免税标准,判断依据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看合并计算得到的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在内的所有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是否达到月销售额15万元免税标准。如果在15万元以下,则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第二个层次,如果合并计算的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则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征免增值税,这样就可以剔除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不动产大额交易的情况,使小规模纳税人日常业务尽量享受免税优惠。举例说明,某公司为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销售不动产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合计销售额50万元,超过了15万元的标准,但扣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标准,因此该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仍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其销售不动产业务应照章征税。

第三,销售额是指开展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等。这里,我举一个例子,以便大家理解。一家小型超市属于按月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该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免税销售额也应计算在总销售额内,以判断月销售额是否在15万元以下。如果这家超市8月份销售日用百货取得销售收入12万元,销售蔬菜取得收入4万元,因合计销售额16万元,超过15万元,因此其销售日用百货取得的12万元收入,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第四,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超过15万元、是否享受免税政策。营改增时,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一些无法凭发票抵扣进项的行业,为解决其重复征税问题,延续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即纳税人可以以扣除规定项目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征税项目在财税〔2016〕36号等文件中进行了明确。请大家注意,相关政策文件的表述中,直接定义差额后的余额即为“销售额”。

举例说明,某小型旅游服务公司为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适用差额征税政策。8月取得全部收入为60万元,但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饮、门票等收入为50万元。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该纳税人8月销售额为10万元(=60-50),低于月销售额15万的标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的选择问题

政策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为前期政策的延续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我们在5号公告的政策解读中进行了举例说明,以助于大家理解。这里再给大家讲解一下,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7-9月的销售额分别是10万元、16万元和18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8月和9月的销售额均超过了月销售额15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只有7月的10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4年3季度销售额合计44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44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另一种情况是,某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7-9月的销售额分别是12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7月和8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4年3季度销售额合计47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47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此外,还需要向大家说明一个问题,文件中明确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是,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均不得再次变更。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三、关于自然人出租房屋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其他个人,指的是自然人。自2016年营改增以来,相关政策文件均明确,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相应的月收入不超过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此次免税月销售额标准提高至15万元,为使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红利,我们在5号公告中延续了此前的规定。举例说明,一个市民出租商铺,2024年7月初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84万元,分摊到每月未超过15万元(84/6=14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关于预缴增值税政策的适用问题

政策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增值税政策,比如异地建筑服务、房地产预收款预缴等等??悸堑矫馑氨曜继岣吆?纳税人的政策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均有大幅提高,为避免预缴税款后纳税人因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享受免税而形成多缴税款,5号公告明确,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无需在预缴地预缴税款。比如,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2024年7月相应取得建筑服务收入40万元,8月和9月无应税收入。如果该纳税人实行按季纳税,由于3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因此,该纳税人取得的40万元,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如果该纳税人实行按月纳税,7月份销售额已超过15万元,因此,应就40万元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五、关于发票开具问题

政策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税务总局自2024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后,税务UKey支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种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经覆盖到各类增值税发票票种(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有效降低纳税人负担,5号公告延续了原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中纳税人可以使用已有设备开具发票的规定,并根据发票电子化改革最新进展,明确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全国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在2024年底前,还可以享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小规模免税销售额是多少

法律主观:

小规模季度9万以下免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小规模开票金额多少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且单笔销售额不超过1万元(含税)的货物或者劳务,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且应纳税额不超过5万元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者劳务,如果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则可以免征增值税:1.单笔销售额不超过1万元(含税);2.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含税)。需要说明的是,单笔销售额和年销售额的限制条件是“与”关系,即销售额既要满足单笔不超过1万元,又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此外,还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明细表中,只有对于不免税或不应税项目,才需要填写发票号码等信息。对于免税项目,则可以不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免税项目所对应的发票种类和金额,并在明细表中注明“免税”或“不征税”的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免税或不应税项目,应填写发票号码等信息。同时,纳税人还需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且单笔销售额不超过1万元(含税)的货物或者劳务,可以免征增值税。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项目不需要填写发票号码等信息,需合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相关税务部门或专业顾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多少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悸堑叫」婺D伤叭司婺P?,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区别:

1、计税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基本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纳税,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计税基数不同。工业50万以下,商业80万以下为小规模;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为17%、13%的税率计税;小规模按3%计税;

4、管理不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有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专用票需要认证后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种发票,由于没有抵扣,不需要认证。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普票每月多少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免税额度是10万,季度是30万免征额。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每个月可以开出10万免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扩展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1、小规模纳税人发票超额怎么办?

按照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超出限额就要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重新核定税额。在办理一般纳税人前,超出的部分还是按3%纳税。一旦税务机关要求你办理一般纳税人,而你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则以后的销售要按17%征税。

2、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发票能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一般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不能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除了满足销售额的要求,还要满足开票的要求,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度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对应的收入时,应该按适用税率确认的收入和税费,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的,月度10万以内,按季度申报的,季度30万以内可以免交增值税及附加,如果换算成年度的金额,则是一年免税销售额为120万元,企业如果享受免交增值税的,先正常确认收入,然后再转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度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增值税发票不超过9万月开票不超3万免增值税及附加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不超过10万元,或者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3、这是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1、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九、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豆宜拔褡芫止赜谌嫱瓶邓案恼髟鲋邓笆缘阌泄厮笆照魇展芾硎孪畹墓妗罚ü宜拔褡芫止?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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