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哪些案件
林业系统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四类案件
森林公安主要承担职责:
一是立案侦查涉林(包括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也就是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是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四是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铁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它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它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铁道部公安局关于铁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贯彻实施公安部三部规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关于确定各级铁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消防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铁路公安局消防处组织实施,各铁路公安局、处消防机构的职责分工由铁路公安局作出规定。根据106号令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均应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行政审批应当由不同的人员承担,消防设计审核主责承办人不得作为同一工程的消防验收主责承办人,一项工程的具体审核、验收工作至少由4人完成。各铁路公安局、处应按照规定尽快调整充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人员,避免因程序违法承担法律责任。
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哪些刑事犯罪案件
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下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刑法第345条第一款);
2、滥伐林木案件(刑法第345条第二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刑法》第345条第3款,《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罪名);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刑法》第344条,《修正案(四)》第6条,取消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罪名);
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ぶ参?、国家重点?;ぶ参镏破钒讣?《刑法》第344条,《修正案(四)》第6条);
6、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件(刑法第341条第一款);
7、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刑法第341条第一款);
8、非法狩猎案件(刑法第341条第二款);
9、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刑法第151条第二款);
10、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件(刑法第151条第三款);
11、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刑法第ll4条、刑法第115条第一款);
12、失火案件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刑法第ll5条第二款);
13、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的案件(刑法第268条);
14、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刑法第276条);
15、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及私自非法收购、出售非国家重点?;ひ吧锏陌讣?(刑法第225条);
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物公文、证件的案件(刑法第280条第一、二款);
17、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以及盗窃国家重点?;ぢ缴吧锘蚱渲破返陌讣?刑法第264条);
18、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ぢ缴吧锘蚱渲破返陌讣?刑法第263条);
19、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ぢ缴吧锘蚱渲破返陌讣?刑法第267条);
20、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件中,涉及被盗伐的林木、国家重点?;ぢ缴吧锘蚱渲破返陌讣?刑法312条);
21、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或其他林木的案件(第275条);
22、乱占滥用林地案件中,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非法占用林地、滥用林地管理职权的案件(刑法第228条、342条、410条);
23、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第342条,《修正案(二)》,取消非法占用耕地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