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刑事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当有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的刑法,构成了犯罪,且犯罪是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属于警察自己的管辖范围时,才能立案,根据《刑法》,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时才能立案。
一、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一)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三)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二、刑事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报案的立案标准很低,一般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发生,而且严重程度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即可。一般,财产犯罪,犯罪金额达到5000以上,一般就会立案,而人身伤害等如果有轻伤以上,基本上也可以立案。而且在现实中,一般只要你说明情况公安机关觉得事情严重就会立案。
三、刑事立案时间有什么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立案的标准有三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方可立案,但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所不同,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时才能立案。
什么是立案?立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
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
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且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自诉案件的立案与公诉案件的立案不同,它把立案与起诉和受理相重合,并与审判相连接。
即自诉人起诉后,只要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不经过侦查、提起公诉,直接进行审判。因此,对立案条件除应具备上述条件以外,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4.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梢陨昵敫匆?。
什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制作刑事立案报告,经负责人批准后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由此可见,立案有三个标准,有犯罪事实,即案件已经受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本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测,是有证据证明的,不是空穴来风。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要依法惩处。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立案标准
一、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刑事立案要走哪些程序
刑事立案要走的程序如下:
1、需要立案来源,公安、检察院自己发现或者有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的都可以成为立案材料;
2、然后确定管辖权,没有管辖权又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可以向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给主管机关;
3、自诉案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衡瞎罚;
(咐信空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具体的处理流程坦蚂是: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采取强制措施;
5、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6、审查起诉阶;
7、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刑事案件包括什么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