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婚吗
老婆起诉我离婚我不同意能离掉吗
老婆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是否能离掉,具体如下: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是否可以离掉要看是否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上所述,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会自动离婚吗?
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女方如果坚持不肯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是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只要女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的,判决后6个月男方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的。一方坚持的话,早晚都会离的,只是时间问题。
一、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并不影响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当然如果男方在离婚诉讼中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第一次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想要法院判决离婚,就必须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二、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会进行判离吗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而女方不同意男方起诉离婚跟夫妻最后是否离婚没有必然联系,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就不会判决离婚。
三、如果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没有破裂,则不准离婚。若存在法定情形的,法院也会判决予以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未判决离婚,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并且若没有新的事实与理由,法院不会予以受理。
【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假如老婆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在什么条件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另一方重婚罪或与别人不因夫妇为名同居生活;另一方执行家暴或凌虐、猥亵儿童罪;另一方有赌钱、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通过劝说后依然不变;夫妻两人两地分居持续满两年;另一方被宣告失踪,能够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的方法:离婚调解,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该签署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理应注明彼此自愿离婚的法律行为和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其债务处理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建议,亲身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异。结婚登记行政机关只对夫妻双方的离婚申请作形式审查,错误情感是不是裂开作实审。充足重视了婚姻法离婚自由的基本准则。
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离婚调解并不是离婚诉讼的外置水平,被告方能够不经过协议书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以法院判决书的方法完成离异的目地。
军人的伴侣规定离异,理应征求士兵允许,可是士兵一方有很大过失的以外。这儿的重婚罪全过程一般是指现役军官有下列状况:重婚罪、与别人同居生活、执行家暴、凌虐、猥亵儿童罪、有别的重要过失。女生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是终止怀孕后六个月内,男人不可提出离婚;可是,女方提出离婚或是法院以为确实有必需审理男性离异要求的以外。
离婚诉讼的充分标准:有以下情况之一,协商没用的,应该准许离异;重婚罪或是与别人同居生活;执行家暴或是凌虐、猥亵儿童罪;有赌钱、吸食毒品等陋习知错不改;因感情不和两地分居满二年;别的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应该准许离异; 经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彼此又两地分居满一年,一方再一次提到离婚诉状的,应该准许离异。
假如老婆要离婚,男方不同意,什么条件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一直到步入婚姻的殿堂,是非常不容易的,生活中有一些矛盾,也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遇到了一些特别的事情非要离婚,老婆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呢?如果男方有家暴情况,甚至遗弃家庭成员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会判决离婚,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男方有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应当准予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经??吹秸庋那榭觯蟹接屑冶┑那榭?,而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男方家暴,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这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除此之外,如果男方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和自己分居满两年,或者是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有可能准予离婚,如果男方有一些恶习屡教不改,也可以申请离婚。2、第1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分居又满一年,再次提起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第1次起诉了离婚,但是法院判决不应该离婚,双方离开之后又分居了一年的时间,这个时候可以再去提起离婚的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现实的生活中,夫妻两个人在一起是非常不容易的,有一点矛盾也很正常,如果因为冲动就离婚,最后可能是损人不利己,所以尽量还是先处理矛盾,实在没有办法再离婚。总而言之,夫妻之间有矛盾应该想办法解决,毕竟两个人在一起非常不容易,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要离婚,男方又不同意,首先男方有家暴或者是虐待的情况,男方与他人同居,男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男方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离掉吗?
只要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即可。这是在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离的法定标准。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之一的: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离掉吗?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多久能判
一方不同意离婚从起诉到离婚最快三个月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法律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愿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那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步骤是: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我是女方我起诉离婚了,今天开庭男方没同意,那么半年后我再次申请起诉,法院会判嘛?
【杨律观点】
司法实践中,没有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我们称之为“法定离婚理由”。不论男方还是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俗称“第一次起诉离婚”;但是,间隔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俗称“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这样给人的感觉好像就是,我只要想离婚,不管有无离婚的任何理由,起诉两次就可以解决。
实际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就可以判决离婚,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仍没有判决,有的甚至起诉了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才判决离婚。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杨律分析】
那为什么会出现,第二次起诉仍然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况呢?主要的原因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的,而不是简单地以起诉离婚的次数来衡量。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相关证据来证实,就有可能再次出现不准予离婚的结果。
下面我们来具体总结一下,能判决离婚的情形。作为起诉离婚的一方,也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寻找、收集证据,以便能尽快离婚。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方与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被515篇案例引用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被155篇案例引用 收藏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老婆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法官会判离婚吗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闭庖还娑ㄋ得?,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