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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怎么辦(再婚夫妻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2024.01.10 532人閱讀
導讀: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財產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財產分配是先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其中一半分割為配偶所有,剩下的這一部分由配偶、子女和當事人的父母平等的分割。因為是再婚關系,所以當事人之前如果有子女的話,子女也能合法的繼承,但是和前妻或者前夫就沒有任何的關系了。

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guī)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其中有一方過世財產應該怎么分

依據(jù)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二婚家庭一方去世的,財產分割按繼承法的規(guī)定處理,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沒有立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的方式處理。

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有分配財產的權力,二婚家庭一方去世的,財產分割按繼承法的規(guī)定處理,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沒有立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的方式處理。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再婚登記手續(xù)怎么辦理

一般來說,再婚登記需要經(jīng)過以下手續(xù):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死后財產歸誰

夫妻一方死后財產歸誰,主要取決于是否存在遺囑、是否離婚、財產共同所有等情況。一般情況下,未離婚且沒有遺囑的財產應該繼承給配偶。

在我國,《繼承法》對夫妻共同財產、普通夫妻、離婚夫妻等情況進行了規(guī)定。如果一方死亡,但另一方仍然健在且未離婚,那么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其財產應該繼承給配偶。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配偶繼承全部;如果是夫妻個人所有的財產,那么配偶可以繼承50%或者全部,具體應根據(jù)當事人的意愿及遺產法律規(guī)定來決定。如果死者有遺囑,遺囑中的繼承人順序應被遵守。如果沒有配偶、親屬或遺囑繼承人,財產將由國家接管。如果夫妻已經(jīng)離婚,那么財產的繼承順序將按照《繼承法》規(guī)定進行,配偶并不是第一位繼承人。

如果配偶已經(jīng)再婚,是不是就不能繼承死者的財產了?在我國,已經(jīng)再婚的配偶還是有可能繼承死者的財產。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么根據(jù)《繼承法》規(guī)定,沒有離婚的配偶仍然是第一位繼承人。但是,已經(jīng)再婚的配偶所繼承的財產應當限于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

夫妻一方死后財產歸誰,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是否存在遺囑、是否離婚、財產共同所有等。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除法律規(guī)定為個人財產外,應當視為夫妻共同所有。在處理遺產問題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guī)定,確保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三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法律規(guī)定為個人財產的以外,應當視為夫妻共同所有。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與死亡方子女聯(lián)糸不上財產怎樣處理?

當再婚夫妻一方死亡,且與死亡方的子女聯(lián)系不上,財產的處理方式可以有以下兩種情況:

1. 首先,要明確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這部分財產屬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因此在死亡一方去世后,其中的一半應歸生存的一方所有。另外,如果有證據(jù)表明一方在婚姻中貢獻較大,也可以考慮給予該方適當?shù)亩喾帧?/p>

2. 對于死亡方留下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應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如配偶、子女、父母等,這些繼承人應均分遺產。在這個情況下,如果無法聯(lián)系上死亡方的子女,那么他們應得的份額應由生存一方代為保管,并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割。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財產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1、婚后取得財產,屬于共有,夫妻倆各一半,各自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一方死亡,屬于他個人和婚后取得他那一半財產,需辦理繼承。 2、遺產繼承,先看有無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指定繼承人來辦理繼承手續(xù),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屬于死者所有個人財產,三方權益均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再婚家庭一方死亡遺產分配問題

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執(zhí)行;沒有遺囑,那么按照法定繼承繼承,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平分遺產。這里的配偶指再婚的配偶,子女包括親生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怎么分配財產?

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的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個人平均分。(如果沒有父母的話),房子是共同財產,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兒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guī)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guī)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三、夫妻財產分割的范圍

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財產,范圍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jīng)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yè)費等一次性費用;

(6)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7)公 司企業(yè)的出資額、股份以及個人獨資公司;

(8)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9)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10)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1)一方對婚后取得財產主張屬個人財產但是無法提供證據(jù)證明的財產;

(12)其他婚后應歸雙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j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yǎng)能力和有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產歸誰

法律分析:一方死亡的,若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其財產中一半作為繼承財產進行分配,若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該財產作為繼承財產進行分配。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現(xiàn)任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其存在公證遺囑,按照公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將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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